關於保價運輸服務相關條例
第一條 貨物是否保價,由託運人自行決定。
第二條 承保範圍
1、所保貨物需達到我司運輸包裝要求;
2、所保貨物不得有違禁品;
3、液體、易碎品不在保價運輸範圍內;
4、保價前需申明貨物實際價值,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;
保價運輸為全程保價;
第三條 保價費
保價費為貨物貨值的5‰,最低收費100元/票。
第四條 賠償條例
1、已購買保價運輸服務的,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全部損毀或丟失的,在託運人出具有效貨值證明後7個工作日
按照貨物出廠價賠付;
2、貨物部分損毀貨丟失的,出具有效貨值證明後7個工作日按照貨物實際損失
進行賠付;
3、貨物實際損失高於保價價值的,最高按照保價價值賠償;
4、貨物能修復的,按照修理費加維修取送費賠付;
第五條 免賠條例
1、所保貨物不在我司承保範圍內的;
2、觸犯法律法規被海關查收的;
3、因戰爭、地震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貨物損壞 ;
4、外包裝完好且無明顯拆開痕跡,裏面貨物損壞的;
5、無法提供異常簽收單的或簽收單上未備註有貨物損壞,事後尋求理賠的;
由於包裝、數量等問題我司不便每箱貨物進行開箱檢查, 如因託運人私自承運違禁違法物品造成我司損失的,
我司將向託運人提起賠償。